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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百五十三章 口红一涂、谁都不服

  另外七个顾客,现在剩下六个,因为大妈已经被剥了皮,十有八九是已经死了。

  那剩下的六个人林默都记得。

  可从体型上看,和卧室里站着的人影没有一点相似之处。

  这是另外一个人。

  一个完全陌生的人。

  卧室非常黑,拉着厚厚的窗帘,所以只能看到一个大概轮廓。

  对方也没有走出来的意思,就这么盯着林默。

  林默蹲在地上也看着对方。

  那感觉像是入室盗窃被抓了现行一样。

  有点尴尬。

  要说林默反应还是很快,他只是稍微琢磨一下就想到了一种可能。

  “林柔?”

  他问了一句。

  里面的人没反应,但那种危险感越发的强烈。

  “你别误会,我不是小偷。”

  林默又解释了一句。

  但这个解释对方可能不认可,一股股黑暗从卧室里向外渗透,给人的感觉,像是二号月姐一样,可以随意操控黑暗。

  真要是这样,哪怕对方只有月姐三分之一的实力,那也能做到这个场景无敌了,反正如果对方要杀自己,林默能做的就是闭眼等死。

  此刻,一根根泛着火星的带刺铁丝,从卧室里伸出来,就像是十几条毒蛇。

  这明显是要动手。

  不行,得想法子,如果死在这里就太冤了。

  先下手为强,动手硬拼肯定是不行的。

  林默现在的角色不支持他干那种事儿。

  除非他本体能进来。

  所以,只能在现有游戏规则之下进行操作。

  打不行,那就只能依靠忽悠。

  “我和刘建是朋友。”

  刚说完,带刺铁丝突然加速。

  恶意和杀气扑面而来。

  不对,说错话了。

  “我和刘建是好哥们!”

  尖刺铁丝停了下来,距离林默的脖子只有几公分。

  好危险。

  林默没想到,自己刚才居然是差一点死在女人嫉妒心下。

  剩下的报纸林默也不敢看了,他放了回去,当然三个银币他没放。

  这揣进兜里的好东西,就不能再拿出来了。

  谁也来也没用。

 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,大不了拼命。

  对了,还有一个口红,这个林默是攥在手里的,没放回去,主要是怕刺激这个林柔。

  现在,林默可以肯定对方是林柔。

  就是不知道这女的怎么变这么恐怖。

  显然,在对方身上有很多故事等待挖掘,林默倒是挺好奇,可他知道欲速则不达。至于为啥不敢把口红亮出来,还是因为这个林柔嫉妒心太强。

  女人的化妆品是不能碰的。

  谁碰谁死。

  这个道理林默懂。

  她要是知道自己拿着她的口红,十有八九得下狠手。

  放回去,也有危险,所以藏着吧,没被发现的话就多一事不如少一事。

  “林柔,我和一些朋友正跟刘建玩捉迷藏呢,刚好路过,就在这儿躲一躲,倒是不小心打扰到你了。这样,我换个地方藏,你继续休息,千万别管我,我自己能行。”

  林默一边说,一边慢慢往门口挪。

  他就怕这林柔突然给自己来一下子。

  好在这种事情并没有发生。

  开门,走出去,关门。

  顺顺利利。

  终于能松口气了。

  结果下一秒林默一扭头,就看到刘健在旁边冲着自己笑。

  这就像是踩了坨屎,刚脱了鞋走了一步,又踩上了第二坨。

  说的文绉绉一点就是,祸不单行。

  林默脑子急转弯,准备故技重施。

  “你数完数了?”

  提问,这叫先发制人。

  刘健嘿嘿一笑:“数完了啊。”

  “我没听见啊,这不算数,得重数!”林默准备把耍赖进行到底。

  耍赖又不掉一块肉,但不耍赖,就得掉皮。

  刘健却是看着林默身后的房间门。

  “你进这个房间了?”

  林默心里咯噔一下。

  显然,这个房间对这位恐怖屋老板来说非常特殊,对方的语气都发生了变化,估摸之前和对方处的那点关系还不足以抵消。

  “进了,而且还遇到了林柔。”林默脑筋急转,直接脱口而出。

  刘健果然脸色一变。

  “你这个变态,你把小柔怎么了?”

  我是变态?

  这话弄反了吧?

  林默没想到自己在恐怖屋老板眼里居然是这种形象。

  “我把她怎么了?你家小柔有多可怕你自己不清楚吗?”

  林默在心里骂了一句。

  “她很好,非要和我交朋友,还把她喜欢的口红送给了我。”林默一边胡扯,一边扬了扬手里的口红。

  这显然是一个很重要的证据,证明了林默所说的真实性。

  但显然,恐怖屋老板眼睛里带着怀疑。

  林默接下来做出一个极为大胆的动作。

  他立刻把手里的口红往前递过去。

  “怎么不信?好,那你自己拿着口红去问林柔,问问她,看是不是她送给我的。”

  这一招叫做以退为进。

  如果对方真拿着口红进去,林默会毫不犹豫立刻就跑。

  反之,那就是还能继续忽悠。

  林默是在拖时间。

  进入这个房间之后他所发现的,可不只是刘健和林柔的故事,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细节,这个细节林默也是刚刚才推断出来的。

  那就是这个场景真正的通关方法。

  估摸,找到出口逃出去只是其中之一,除此之外还有另外一种。

  那就是拖时间。

  拖到十二点以后。

  因为林默发现了一个细节。

  他进入过三个房间,每一个房间,无论是破旧不堪的,还是装修考究的,都有一个共同点。

  那就是有时钟。

  在游戏场景里,如果不同的场景里出现了同样一件东西。

  那这个东西一定非常重要。

  时钟在這裡很重要。

  或者说的更具体一點。

  是时间。

  结合刚才那个房间里的日历,林默估摸上面画着圈的日子,就是杀戮日。

  今天是三十号,刚好是杀戮日,而现在的时间距离第二天只剩下十几分钟。

  换言之,只要熬过了這十几分钟到了第二天,杀戮日就会停止。

  自然,就可以熬过这一个场景。

  不过如果运气不好,十几分钟,足够对方把所有人都找出来,然后剥皮吊起来。

  恐怖屋老板没有接过去口红。

  他眼睛看着口红,喃喃说道:“这是我当初送给她的,那个时候…”

  居然是给林默讲了一段过去的故事。

  这个时候林默才发现,在恐怖屋老板身后的地板上躺着一个人。

  仔细一看,好家伙,这不是自己之前找的靠山大哥,九纹龙么。

  林默明白了。

  如果不是刚才自己从屋子里出来,现在九纹龙已经被剥皮了。

  恐怖屋老板继续讲着,看得出来,他很是深情。

  简单来说,他和林柔是情侣。

  但林柔因为一次大火被烧成重伤,同时也被毁了容。

  口红是他之前送给对方的,所以对恐怖屋老板来说,这东西非常特别和特殊。

  林默此刻表现出了精湛的演技。

  “啊,林柔当时没和我说这么多,既然这个东西这么重要,那我不能要,你快拿回去怀给她。”

  恐怖屋老板则是摆手。

  “既然小柔说送给你,那你就拿着,这个东西是我和小柔爱情的见证,她能送给你,说明你们脾性相投,或许,是她从你身上看到了我的影子吧?”

  这话林默听的别扭。

  影子?

  什么影子。

  变态的影子吗?

  就在这个时候,林默突然看到了一条提示。

  “隐藏道具解锁成功。”

  “这是一个具有特殊魔力的口红,使用它,你会拥有短时间内操控刘健的能力。”

  “此道具限女性皮肤(角色)使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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