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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0章 男人拒绝接盘(二十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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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好了好了,不说她了。今天是个大喜的日子,别为了她而坏了咱们大家的情绪!

  郑诚见郑思谦满脸阴郁,心里一惊,他赶忙拉住郑思谦的手,好声好气的劝着。

  ……好!郑思谦嘴上答应着,心里却在冷笑:别为了她而坏了情绪?晚了,他的好情绪已经被这个恶毒的女人破坏光了!

  不过,在里面的这几年,真的磨砺了郑思谦的性格。

  他变得阴郁,懂得收敛,哪怕心里恨得咬牙切齿,他也能暂时压制住。

  顺着亲爸的话,随口应付了一句,父子两个勾肩搭背的回到了酒店的包间,继续吃饭。

  席间,郑思谦找了个借口,暂时溜了出去。

  出了酒店,他随手招了个出租车,直接报了沈雪纯入住的酒店的名字。

  巧的是,这两家酒店距离并不算太远,不到十分钟的车程。

  一共二十七块五毛钱。出租车司机报出价格。

  郑思谦摸了摸上衣,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红包。

  这是他刚见到亲爸的新老婆时,对方给他的见面礼。

  当时他也没看,直接塞进了口袋里。

  这会儿需要用钱了,郑思谦才找出来,撕开红包,露出一大叠的红色纸钞。

  目测了一下,约莫有三四千的样子。

  嗯,见面礼,倒也不算太抠门。

  郑思谦满意的点点头,从里面抽出一张,然后递给司机。

  司机许是好久没有收到过现金了,光找零钱就有些浪费时间。

  好半晌,才凑够了找零,怕嫌麻烦,他把五毛的零头给抹了。

  抹零的时候,司机忍不住在心里吐槽:还是电子支付好哇,有整有零,哪怕是几分钱,也能收到账。

  哪像现金这么费事儿?

  司机暗自嘀咕着,没有急着离开,而是顺势停在这家酒店的门口等活儿。

  许是那五毛钱的作用,司机的目光总是不自觉的飘到那个下车的年轻男人身上。

  隔着车窗,司机忽然发现,那个给自己现金的乘客,没有直接进酒店,而是跑去不远处的路边水果摊。

  他没有卖水果,而是趁着摊主不注意的时候,在摊位上拿了什么东西。

  不是吧,他刚才在后视镜里都看到了,那个乘客手里拿着一大把钱呢。

  在电子支付盛行的年代,出门还带这么多钱,不是真没钱、就是真有钱!

  司机觉得,刚才那个乘客更倾向于是后者。

  有钱却还跑去水果摊偷东西?

  司机摇了摇头,忍不住感叹一句:现在的年轻人啊,真是不能理解他们的想法!

  或许是为了拍视频吧,现在的人啊,为了红、为了博眼球,真是什么事都能做得出来。

  司机感慨完毕,也就没有继续关注那人。而是拿出手机,一边刷视频,一边等待新的乘客。

  郑思谦小心翼翼的将从水果摊摸来的水果刀藏到了裤子口袋里。

  他故作镇定的走进酒店,上了电梯,按照郑诚提供的地址,找到了沈雪纯的房间。

  哎呀,嘟嘟,你来了?

  沈雪纯打开门,许久不见的亲儿子忽然出现在自己面前,她真是又惊又喜。

  她全然忘了,自打郑思谦入狱后,她就从来没有去探望过他。

  顶多就是实在说不过去了,给监狱打个电话,寄点儿吃的东西。

  正巧郑思谦对狱警表示:这个女人和我没关系,我不想见她!

  她就顺势不去监狱,连原因都没有去问。

  沈雪纯当时真的是自顾不暇,每天为了吃喝住宿而发愁,她不事生产,又不肯吃苦,就是靠着从郑家带走的那堆衣服、鞋子、宝宝、首饰而勉强过日子。

  拆了东墙补西墙,信用卡套信用卡,自己的生计都成问题,她真的顾不了其他人。

  不只是郑思谦,就是沈雪纯的亲妈病了,她也只是象征性的过去看了看。

  别说主动承担医药费了,不出钱只出力的陪个床,她都不乐意。

  曾经的自私行径,在看到郑思谦的那一刻,全都被沈雪纯抛到了一边。

  她满眼惊喜,她喜极而泣,她一把就抱住了变得阴郁、成熟的儿子……种种做派,就像天底下的慈母一般无二。

  郑思谦却觉得恶心,一把推开了她,闪身进了房门。

  沈雪纯没觉得有什么不对,只当儿子在里面待得久了,性格变得有些古怪。

  当然,儿子可能也在怪她,为什么一直没有去监狱探望他。

  ……咳咳,这个问题,虽然有点让沈雪纯心虚,可她是谁啊,她是顶级绿茶,最擅长扮无辜、推卸责任。

  她早已想好了说辞,准备重新把儿子的心拉回来。

  哦,对了,还有那件事,她也要跟儿子好好说一说。

  她可是听说了,过去三年里,郑诚那个蠢货没少去监狱探视。

  虽然沈雪纯有点儿搞不懂郑诚的套路,但她并没有把他当成威胁。

  因为沈雪纯有个最大的依仗:不管怎样,她都是郑思谦的亲妈,别的不提,单是她生了郑思谦这一件事,就是天大的恩情。

  血缘,是天底下最神奇、最无敌的存在。

  再多的道理、再多的法律,也都绕不过这两个字。

  再说了,她沈雪纯也没有做对不起儿子的事,顶多就是疏忽了些,可这也不是什么的大错啊。

  她在自己能力允许的范围内,已经给了儿子最好的生活,亲爹不知道他的存在,她这不又给他找了个真心疼爱的养父吗!

  还有还有,这次郑思谦能够保外就医,也是她求了程立雪。

  反正,沈雪纯对郑思谦没有任何的愧疚。

  思谦,你终于出来了,我和你说啊——沈雪纯做了好事,当然不会不留名,她要说的第一件事,就是自己如何费尽心思的把他救出来。

  然而,郑思谦根本不愿意听她说话,撇了撇嘴,冷笑道:你想说什么?想说这次我能出来,全都是你的功劳?

  ……不是我,难道还是郑诚?沈雪纯被郑思谦的态度激怒了,她似是想到了什么,冷笑道:难道你真的以为,是郑诚那个废物把你救出来的?

  郑思谦,你别犯傻了,好不好?你知不知道,郑诚他——根本就不是你的亲爸。

  郑思谦却直接打断她的话,满是嘲讽的说道:怎么?你是不是想告诉我,郑诚不是我亲爸,我的亲爸另有其人。

  这话,如果是在他入狱前,郑思谦还能相信,但现在……哼,他只想给沈雪纯一个大大的呸!

  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
  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
  也许他会收吧。

  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
  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
  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
  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
  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
  “慢着!”

  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
  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
  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
  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
  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
  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
  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
  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
  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
  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
  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
  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
  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
  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
  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
  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
  “一二三…”

  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
  “噗!”

  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
  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
  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
  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
  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
  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
  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
  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
  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
  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”

  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”

  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
  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
  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
  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
  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
  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
  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
  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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