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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2章 经过决定,我们要跑路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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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斯瓦迪亚王国第十四届竞技大会,在所有人的懵逼和国王的哀嚎中落下了帷幕。35xs

  作为最终的优胜者,洛萨不仅得到了冠军的殊荣,那六十万第纳尔的赌金也顺利落入掌中。

  “系统:获得竞技大会冠军,威名200,双手武器、单手武器、长柄武器熟练度100。德赫瑞姆城的人民与你好感度1。”

  装死好多天的系统再次刷了一波存在感,这种聊胜于无的奖励并没有引起洛萨太多的关注。对于现在的局面,他只想带着人赶紧跑路。

  法提斯很默契的聚集好所有人,此时正在门口等着他。洛萨心中一阵温暖,对法提斯的迅速暗暗竖了大拇指。

  散场观众络绎不绝的从竞技场内出来,看到新晋冠军,都纷纷上来打招呼。洛萨一边微笑着回应,一边焦急的推开前方人群想快速离开。

  幸好这个时代还没有饭圈文化,不然每人一个签名一个合照,都要浪费半天的功夫。

  克莱斯伯爵身为德城的主人,为了防止竞技大会召开期间鱼龙混杂,提前安排了大量守卫执行安保工作。洛萨左窜右跳的表现已经落入他们的眼底,在几人交头接耳嘀咕了几句话后,一名身穿链子甲手持长枪的士兵出现在洛萨面前。

  “尊敬的勇士,你的名字是叫洛萨么?”

  突然被守卫叫住的洛萨内心有些惊慌,暗道哈老四这家伙有这么小气?比赛刚结束就迫不及待的找人来逮捕我?

  “呃,我觉得你可能认错人了,我还有事,先走了。35xs”洛萨朝前方随意指了指,不等对方说话就想强行突围过去。

  “请等一等。”守卫很客气的伸手阻挡,却不料洛萨去意已决,一时竟没拦住。只得跟上去大声说道:“我们伯爵大人想邀请你参加宴会,请你一定参加。”

  储物栏里有60万的巨款,再加上法提斯赛前的那番话,洛萨现在根本不想理会宴会不宴会的事情。反正游戏里宴会参加的也不少,无非是领主们之间互相吹牛聊天这些事。对他来讲,是和哈老四培养感情?还是和普拉伊思培养感情?想想都可怕,远不如保护小命来的重要。

  洛萨很敷衍的回应了守卫,在后者不解的目光中穿过人群消失不见。终于来到法提斯身边的他,心里松了一口气,果然有自己人的地方就是安心,招募法提斯是当时最英明的决定。

  “走吧,所有事都解决了,我们要不要先买去几匹马再走?”

  法提斯少有的从眼睛里迸发出喜悦的光影,略带一些好奇问道:“你现在真的是发大财了?”

  洛萨挑挑眉,靠近他的耳边轻轻呼出一串数字,然后摊着双手表示自己也没办法。

  法提斯此时还能说什么呢,六十万第纳尔,这些财富就是原来的他也拿不出来。闪舞这笔钱确实是巨款,怪不得洛萨会冒着如此大的风险也要将其挣到手,他现在倒是有些理解了。

  十个人并成两列,由洛萨牵头,疾步朝市场出发。由于小黑就是他亲手在那里卖掉的,所以洛萨对路线特别清楚,没走一点弯路就来到马贩子的马厩。

  来之前洛萨已经考虑清楚,这些人是他以后的班底,不管什么原因导致少一人,都会让他难受半天,所以装备方面一定要挑选最好的。

  马贩子一听对方要买十匹马,高兴地嘴都咧到眼睛上。王国和平时期已经很少有这种大生意,这次说什么也要把对方伺候好。

  “老板你看,我们这里的马品种最全,大陆上所有王国能找到的马,我们这里应有尽有!”

  马贩子牵出四种不同模样的马匹,对洛萨讲的那叫一个天花乱坠。

  法提斯可是知道他不会骑马的,决赛那一场由马主导的比赛,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将会编成故事流传到王国的各个角落,甚至是别的王国。所以现在让洛萨选马肯定会成为灾难。

  已经被商贩侃晕的洛萨被叫到一旁,听法提斯专业的说道:“我们用马大概率是打仗用,如果你选择披重甲,那我建议你还是选择我们国家的马匹最好。如果不选择披重甲,那么萨兰德和库吉特的马更为合适。”

  洛萨突然开了窍,兴奋得搓手手说道:“也就是说,我们这里的马负重更好,冲锋更厉害咯?”

  “大概意思是这样的,其实库吉特那里的马耐力会更好,但由于它们本身有些不够高大,所以…”

  “我懂,高头大马才更有压迫感!”洛萨选定好目标,向老板示意挑出来十匹本土的年轻马匹,每匹马另带上全套护具总共花费了他4万5千第纳尔。

  当这些可爱的大家伙们被买出来站在众人面前,所有人都被震撼到了,光头汤姆他们从没想到,自己的老大会给每个人都配备战马。

  太壕了。

  “每个人都挑一下,我们时间没那么多,一会得赶紧走!”洛萨安排好计划,随手牵出一匹浑身雪白的战马,这下可圆了自己“常山赵子龙”梦想的第一步。

  法提斯挑选的更加仔细,他每匹马都摸一摸,看一看,最终选择一匹浑身黝黑不带一丝杂毛的战马,从而再次遭到洛萨的调笑。

  实在和之前的小黑长得太像了,可能口感并不如小黑好。呃,小黑不在的第三天,想他。。。

  在一群人欢乐地你挑我捡后,最终十人小队整装待发。

  洛萨:“法提斯,我不会骑!”

  法提斯:…

  光头汤姆(所有人):教官,我们也不会骑。

  法提斯坐在马背上,无奈的扶住额头,花钱一时爽,把这件事给忘了。这时代战马对男人来说,和第二个老婆没区别,所以他决定,尽快教会所有人骑马这个技能。

  呃,尽快不是现在,此刻十个人由法提斯自己坐在马背上走在最前端,洛萨反而像个高级打工仔似的牵着马走在后面,剩下的人依次随行。

  这种有马不骑的队伍,将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到一起,队伍的速度陡然加快。

  在德赫瑞姆城呆的这四五天,洛萨真实的感受到了这个世界的魅力。他有了第一个伙伴,有了第一支小队,还有很多人一辈子都赚不来的巨款。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回去,回到最开始的那个小村庄,那里有铁匠父亲,不争气的哥哥,还有一群熟悉自己的乡民。

  他要请父亲出手给自己的小队打造全套的装备,更重要的是他要回去装逼。

  如果飞黄腾达不是为了装逼,那么奋斗将毫无意义,锦衣夜行不如不穿。

  洛萨高举右手,摆出“onepiece”的手势,宣布:“目标点,阿密尔!”

  一缕血红的落日余晖,宛如一把宝剑,从剑路里直射出来。迎着它,十人小队慢慢朝着城门进发。

  “为什么刚才你们不跟着我一起做那个手势?我们是一个团队!我还是你们的老大,要听我的明白吗?”洛萨丝毫不顾众人脸抽抽的表情,再次举起手。

  “一起来,onepiece!”

  “玩屁死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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