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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十七章 少了一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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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(36.神探)

  “哐,哐,哐”

  拳头在门板上敲打不停,直到屋里的人拉开房门。

  站在门外的人往屋里瞄了两眼,叼起手里的卷烟,招手道:“有线索了,跟我走。”

  “稍等。”姜慕白关拢房门,转身进卧室给魏莱交待几句,换了身便于行动的衣物,接着挎上左轮枪和八面汉剑,大步走出门外。

  这时天色灰蒙蒙,街上行人寥寥,估摸才五六点钟,好在姜慕白刚结束二十四个周天吐纳循环,因而神清气爽,精力充沛,没有半点困意。

  两相对比,屋外的沈鸿显得有些憔悴,他两眼眼白泛着血丝,卧蚕和眼袋混为一体,裂了条深沟的下巴上长出了点点胡茬。

  “沈队一宿没睡?”

  问话时,姜慕白的目光落向沈鸿身上的衣服,他仍穿着昨晚那件夜行衣,要么是有大白天穿夜行衣的怪癖,要么是从昨晚到现在没回过家。

  沈鸿懒得回答没有意义的问题,他抽了口卷烟,把呛鼻的烟气吹到姜慕白脸上,问:“听说过童阿七这个名字么?”

  姜慕白退了一步,皱眉道:“没有。”

  “边走边说。”沈鸿朝着巷口的方向努了努下巴,呸的一声吐掉烟头,吹起了口哨。

  “汪!汪!”

  一条细犬飞快地奔到沈鸿腿边,哈哈地喘着气。

  “这是?”姜慕白打量两眼,见这条细犬赤瞳粉鼻,不禁感到惊奇。

  沈鸿咧嘴笑了笑:“这是苟哥,苟哥年纪比我还大,你喊声哥也不吃亏。”

  “哦?魔化品种?”

  看沈鸿面相,年纪约莫三十一二,而细犬的自然寿命通常在十到十五年,这条细犬能活这么久,肯定是魔化品种。

  自灵气复苏以后,世界剧变,万物生灵都受其影响,地球生态环境变化之后,不仅有许多已经灭绝的动植物重现人间,还有不知从何处出现的魔物肆虐苍生。

  魔化生物,即是受魔物影响或人为杂交而产生的新品种。

  某些人出于猎奇、炫耀等种种心态,把魔化生物当作宠物饲养,但魔化生物嗜血疯狂,难以驯化,失控时甚至会袭击饲主。

  由此产生的悲剧,成百上千,却屡禁不绝。

  姜慕白颇为担忧地看着这条魔化细犬,见它乖巧地蹲在沈鸿腿边,忽然想到了沈鸿是怎么找到他的住处。

  既然是魔化生物,必然有所变化,大多数魔化生物的异变都体现在体型上,比如刀齿犬,外形似犬,体型庞大,且头生犄角,獠牙外翻如弯刀。

  可眼前这条细犬的体型模样都与普通细犬相差无几,只有眼瞳和鼻子变了颜色。

  如果是眼睛和鼻子变异,那么这位“苟哥”的视觉与嗅觉功能必然远胜于寻常细犬。

  原本细犬就是古老的狩猎犬种,智商高,嗅觉灵敏,记忆力强,而苟哥的鼻子比普通细犬更灵,自然能够循着气味找到姜慕白的住处。

  既然能找到他的住处,那也应当能通过丁五郎拼死攥下的衣角,找出那名匪徒的去向!

  姜慕白眼前一亮,问:“跑掉的那个叫童阿七?他是本地人?”

  若是无关之人,沈鸿根本不会提起,若是外来流匪,他就不会问姜慕白有没有听说过。

  “没错,逃出剑阁的小贼名叫童阿七,土生土长的本地人。”沈鸿的表情像是有些意外,他捏了捏自己下巴中间的美人沟,说:“你比昨晚聪明了不少嘛,难怪严建淳把这么重要的事情交给你,难怪你能复原六艺转骰。”

  姜慕白礼貌性地拱了拱手,问:“沈队查出童阿七的去向了?”

  “差不多,苟哥昨晚领着我去了南平坊一间民房,是童阿七的宅子…”

  沈鸿走出巷口,左右看看,见周边没人,才压低声音继续说道:“童阿七有六个姐姐,夭折三个,还有三个都被父母卖去了妓院。童家夫妇卖掉亲生骨肉,也遭了报应,出城办事时被人在半道劫杀,当时童阿七只有一岁,只有阿七这个乳名。坊间传闻,童阿七是由苗老抚养长大。”

  “苗老?”

  “苗存忠,二十年前为避魔祸逃到定武,差不多就是那时候收养了童阿七,后来苗存忠进了宋府,成了宋家门客。”

  “哪个宋家?”

  “城里还有哪个宋家有资格收秘藏境修士为门客?”沈鸿摇摇头,叹道,“这案子,难办。苗存忠是宋知城侄儿宋承望的贴身护卫,而宋承望一向热衷于飞剑,多年来四处求购铸剑材料与飞剑剑胚,你要问这剑胚的下落…啧。”

  姜慕白听到这里,仿佛陡然间见到一束灵光,照透了脑中的迷雾,他急声说道:“前天宋承望来过剑阁,买了一柄上品宝兵,他这是想撇清嫌疑?”

  “我知道。”沈鸿点点头,说,“三个月前宋承望就在听春苑对一众好友说他决定放弃炼制飞剑,至于他前天去剑阁购买宝兵,应该不是为了撇清嫌疑,而是为了打探虚实。不过,这都是主观臆测,没有证据,做不得准。”

  “该怎么办?”姜慕白问。

  “先找到这个童阿七,他要为宋承望办事,肯定知晓内情。”沈鸿思路清晰,跟在魔化细犬后面边走边说,“赶在宋承望前面找到他,我们就有了人证。”

  “赶在宋承望前面?你的意思是宋承望要杀他灭口?”

  “不然呢?”

  “可…”姜慕白全力转动脑子,右手大拇指与中指用力捏着食指,“童阿七从小被苗存忠抚养长大,两人应当情同父子,而苗存忠又是宋承望的贴身护卫,宋承望怎么会杀童阿七呢?他该把童阿七保护起来,或者送童阿七离开定武,免得让身边人寒心,不是么?”

  沈鸿回头瞥了一眼,笑道:“定武城里这些公子哥,什么时候在乎过手下人的心思?童阿七逃离剑阁时还带走了宝兵专仿,你以为是为什么?为宋公子谋来了一枚剑胚,还怕奖赏比不过区区宝兵么?”

  “所以,他是为了用宝兵换取逃命的盘缠?”

  “童阿七不是宋家的死士,他要是愿意为了宋承望去死,或者完全信任宋承望,那他何必带走宝兵?不论他怎么将宝兵出手,总会留下点线索,他既然带走宝兵,那就是不打算再留在定武。不论宋承望先前有没有杀心,童阿七这么一跑,宋承望就必须杀他灭口了。”

  “好像是这么个道理。”姜慕白点头表示赞同,他忽然觉得,影视剧里的神探也未必都是胡编乱造。

  “就是这么个道理。”沈鸿停顿片刻,接着说道,“我找人打听过了,昨晚有人到城南王记典当出了一把宝兵仿品,据说那人进门时还说是典当宝兵,结果被典当行的老师傅一眼识破。”

  “童阿七?”

  “嗯,跟着苟哥,一个时辰内,要么见人,要么见尸。”沈鸿说着,抬头望了眼天,叹道,“再过一个时辰,有暴雨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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