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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八章 又帮一回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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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百八十八章又帮一回第一百八十八章又帮一回  王天明一直沿着体育馆南路开着车,说起来,他对这一片很了解的。因为他平时又不开车,和黄腾出来玩也都是走着的,所以即便是胡同小道,也绕不晕王天明。

  大约一分多钟,王天明就看见了司雪和其他的几位警察。在路灯的照射下,远远的就看见他们的前方,有一个人正在没命似的向前跑,一边跑一边回着头。虽然王天明没能看清楚对方的面孔,但是对方的衣着,王天明还是看的清的。那个人,正是差点儿被王天明撞死的人。

  一拐弯,那人避开了主道,换了逃跑的路线。那条路,路灯很少,亮度也不够,能见度很低。最重要的是,附近的岔路很多,又是胡同又是巷口。如果真让那人绕进去,想要抓到他可就难了。

  这种复杂的胡同巷口的地形,有的时候连当地人都会迷路,更不要说晚上追人了。

  司雪她们几人似乎也知道这一点,所以在街口处,几个人分开,从几路一起对逃跑的那人进行围堵。

  他们的身上都带着枪,所以根本不怕这种卖摇头丸的小角色。

  看着司雪和她的警察同事都进入了巷口小道,王天明也把车停在了路边。

  这一带地形错综复杂,还是不开车的好。否则挑不过头,或磕磕碰碰了,王天明也无法向赵新雅交代。

  王天明下了车,看了看周围的几条路,在心里面盘算了一下,然后顺着主路继续向前走,大概几百米的地方,又是一个小路,这回王天明走了进去。

  根据王天明的分析,那人的逃跑路线,应该是先正西,然后转向西北方向。因为那人的后面,也就是东面,有‘追兵’,而南面,是新市区分局,正西的胡同虽多,但最终都会融汇成一条路,北面地胡同出口就是体育馆,只有西北面有两个出口能绕。绕上几圈,把警察甩掉,然后到正街找辆出租车,一切都是那么的顺当。

  所以,王天明只要提前在西北面的胡同口守着就行了。两个胡同口相距不到百米,街口处有路灯。站在一个胡同口,就能够看到另一个胡同口是否有人经过。

  司雪她们采取地方法是‘追’。而王天明则是‘堵’。毕竟王天明开始时开着车。可以毫不费力地冲到他们地前面。提前到达前面等着。四个轮子地。

  总比两条腿跑地快吧?

  王天明躲地地方。是胡同地十字路口。路口旁有一路灯。为了防止被对方发现。王天明在一处背阴地地方站着。这样一来。即使有人走过来。在没有靠近地情况下。也是看不见他地。毕竟迎着路灯。会感到刺眼!

  几分钟过后。从不远处传来一阵急促地脚步声。

  脚步声越来越近。已经到从亮地地方走到暗地地方。眼睛一时间会看不清晰。必须有一段时间去适应。就像在明亮地房间中待久了。突然到了室外。会感觉很黑。过一会儿。视线才会好一些。

  而王天明要等地人。正是处在这样地情况下。当对方从迎光面。突然跑到背光面时。眼睛会出现短暂地不适期。而就在这个时候。王天明突然蹿了出来。冲着对方地肚子就是一脚。那人只顾着跑。视线从亮变暗。还没有明白怎么一回事。身子就已经飞了出去。重重地摔在了地上。

  “嘭”

  “呃”

  那人躺在地上,捂着肚子,缩成一团,从嘴里出痛苦的呻吟。

  人是飞出去的,所以可以想象王天明这一脚是多么的重,而且还是踹在人体相对脆弱的肚子上,这一脚,踹地那卖摇头丸的小子,五脏六腑都换了位置。

  “不想死就老实点儿!”王天明用低沉地声音说道,在深夜中,在狭窄的胡同中,在黑暗中,低沉地声音,通常会变的令人心虚、胆寒!虽然许多人都不相信鬼呀神呀地,但是身处在这样的环境下,还是会不免一阵害怕。

  王天明知道自己刚才的那一脚到底有多重,还能喘气已经算这小子命硬了。

  王天明先抓住了对方的胳臂,狠狠的别在了对方的背后,在确认对方的手中并没有凶器利器时,王天明直接把对方牛仔裤上的裤腰带抽了出来,打了一个结,从背后捆住这小子的双手,接着又把对方的鞋带与脚腕捆到一起,系上一个死扣,算是功德圆满了吧。

  王天明先在对方的身上搜了一番,里兜外兜四个兜里,一共找出了五个塑料包,每个塑料包里面都装着至少五十粒的摇头丸。不光有红色的,还有白色的和蓝色的。这东西成本价也就几块钱,卖出去却要每粒几十,这五小袋加起来也值个万八千的。

  这东西毕竟不是海洛因,没有海洛因的价高。不过一个人的身上搜了这么多,这人也应该是个小头目,说不定顺藤摸瓜,能抓到大鱼。

  “大…大哥”就在王天明检查战利品的时候,躺在地上,被王天明捆的紧紧的人,声音虚弱的说道,“大哥,你…你放了我吧,这些东西,我把它们都给你…我的身上还有钱,我把钱也全给你…!”

  “我不是你大哥,而且,以现在的情形,就算我不放了你,这些东西也可以是我的!”王天明看着对方说道,经过对方一说,王天明这才把对方的钱包打开,里面一叠一叠的钞票,应该几千块,看样子摇头丸应该已经卖出去了一些。

  摇头丸这东西,在酒吧里面,同样是不到五十克,海洛因就要处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而不满五十克的摇头丸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或拘役、管制就行了,所以摇头丸才会越来越猖獗,以致形成了一种新的毒潮!连许多明星去酒吧,都少不了这东西助兴。

  “你…你不是警察?”对方听见王天明的话后又问道,显然,他还不死心。

  “是又怎么样,不是又怎么样?”王天明问道。

  “如果不是,我劝你还是放了我吧,如果让我老大知道,你会很死的很惨的。你知道我老大是谁吗?虎哥!”

  “虎哥?东北虎来了我都不怕!”王天明听见后说道,“小子,死到临头还威胁我,我看你是活腻了!”说完,王天明冲着对方的肚子又是两脚。

  “啊”

  由于对方的双手都已经被王天明捆在身后,所以被踢之后,看起来异常的痛苦,整个人缩成一团,看起来就像一只虾米。

  时间也不早了,估计警察也快要追到这里了。就在这时,前方真的出现了脚步声。王天明赶紧把摇头丸又塞到了那小子的衣服兜里,接着用一条胳臂搂住对方的腰,直接把对方抬了起来,这可是一百多斤的人呀。虽然很重,但这对王天明来说,还并没有重到走不动路的地步。

  王天明赶紧躲到一边,而他手里的人,似乎已经痛的昏过去了。

  追过来的是三个人,其中就有司雪,另外两个都是男的。她们三人在十字胡同口停了下来,最后商量了一下,分为三路继续追,如果十分钟内还没有发现,就回队。

  三人分三路走了,并没有人注意到王天明。司雪一直走,正是王天明躲避的方向。当司雪走出一段距离的时候,王天明突然把手中拎着的人狠狠的扔在了路上,那人以抛物线的轨迹,再次‘飞’了出去,最终落在了地上。

  “啊”一直没有出声的人,在被狠狠的摔在地上之后,再次忍不住痛苦的声音起来。

  “什么人?”前方的司雪听见声音后立即折返回来。

  司雪用手电筒照着躺在地上的人,只见对方一脸的痛苦,手脚都被捆住,地上散落着几袋颗粒状的东西,是摇头丸,正是她在追捕的人。司雪拿着手电筒,不解的向周围照了照,并没有发现什么人。

  难道是从天上掉下来的?

  司雪用手电筒照着对方的脸,问道,“说,是谁把你抓住的!”

  “呃…不知道…!”

  “不知道?快,老实交代!”司雪大声喝道。

  “我…我真的不知道,天这么黑,上哪找啊,大姐,你放了我吧,这些东西都给你,行吗?”

  “谁是你大姐,我是警察!老实点”

  司雪检查了一下罪犯被捆的双手,然后从坏里掏出一副手铐,把罪犯的手铐实,接着拿出对讲机。

  “小李,小王,罪犯已经抓到了,就在刚才我们分开的交叉口,你们回来吧~!”

  由于分开不久,所以不到一分钟,两个男警察跑了回来。看着地上的人之后愣了愣,其中一个人说道,“司雪,你可真厉害,被你给抓到了,这回你可立了功了。”

  “别说了,快带回去吧,队长还等着咱们呢!”

  司雪已经把罪犯的鞋带解开了,所以‘摇头男’站起来后,直接就押着离开了这里。

  临走的时候,司雪仍不忘回头看看这里,眼神中充满了好奇,直到在街口消失。

  ······第三更,我知道鲜花这个东西不是说有就有的,各位书友花钱看书,我认为写手不应该这么强求,有的写手可能用更新来制约了一篇帖子,感觉真的有些惊讶,原来写手还可以这么无耻··题外话多了··勿怪·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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