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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节 骑士

无线电子书    血龙骄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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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贵族了。虽然他依然保持了锻炼的习惯,身材和力量都没有下降。但每天出门之前,他都得整整衣装,选择一副盔甲。现在他对着普通人的时候,下巴也能挺得很高,并且用居高临下的目光看着别人。

  如果他还有什么遗憾,那就是——这片如此肥沃的采邑却并非世袭的。

  这种现象在七国内很常见。君主授予的很多头衔、采邑都不是世袭的。换句话说,等到主人故去之后,这些东西就会被收回去,而不是由子孙继承。至于理由,抛开一切的借口——那自然是功劳不够大,关系不够好。

  在被血色公爵册封为骑士之前,罗萨从来没想象过自己有朝一日居然会为子孙后代的前途担忧。那个时候,他可是过着刀头舔血,过了今天不知道有没有明天的日子。后来成为领主之后,他也是兴奋莫名,压根就没想到过“世袭”这个概念。

  但是环境总是那么容易的改变人,现在,这件事情成了罗萨的一块心病。

  其实要将“领地”变成“世袭领地”也不是不可能——至少,血色公爵确实是一个慷慨的君主。只要罗萨能再一次为君主立下汗马功劳,想来血色公爵是不会吝惜添加“世袭”两个字的。

  但是雇佣兵罗萨是一个光棍,按照一种不客气的说法,完全是“贱命一条”,沙场上拼死拼活自然没什么关系。而骑士罗萨的生命要重要得多。此外他还有一个妻子,儿女和富裕的家产,更别说他的领地还是非世袭的,这意味着他一旦死了就什么都没了。

  如果不能立下战功的话,那就只能用另外一种方式取悦血色公爵。而这种方式也是很简单的,那就是赠送喜欢的礼物。

  如果有人在西瓦尼亚问一句,血色公爵喜欢什么,那么他得到的答案只能是一个。血色公爵只喜欢美女——年纪在十二到十七岁之间的美貌少女。而黄金、宝石、字画、雕塑、名马、魔法知识等等在世人眼里的珍宝,在吸血鬼眼里完全没有价值。哪怕送给血色公爵一百万金奥利也不会让他有半分动容。相反,一个符合他审美观念的女奴却能让他态度瞬间生一百八十度的改变。

  想要得到吸血鬼的欢心,只有这一种礼物。传说有一个商人甚至用自己的女儿换来了三年免税的资格——而且他还很幸运。因为血色公爵的菜单上始终没有这个女孩。等到她年满十八岁,吸血鬼最终把她还给了她的父亲。

  很可惜,在现在的西瓦尼亚,这种东西是可遇不可求的。因为每个人都知道吸血鬼的品味很高,普通货色完全不在眼里。罗萨虽然成为骑士五年,但是却也始终没有这样的机会。

  但是这一次原本例行公事的巡逻中,他看到了一个难得的目标。

  [本章结束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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