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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七十三章 安思顺与杨钊

  李嗣业这次进京只带了燕小四和四名亲兵,各骑四匹马带着一匹骆驼驮运礼物,他们一路行了十天,来到龟兹见到了高仙芝,从其手中得到对方要敬献的礼物。

  这是一个用红木做成的匣子,抽开上面的横板,可见里面是白色的如雪花片一般的龙脑香,闻起来清香扑鼻,清新怡人。看来高仙芝在送礼这方面,也是下了很大功夫,世道真的变了啊。

  李嗣业朝高仙芝叉手:“请你放心,我一定亲自把它呈献给贵妃娘娘。”

  高仙芝点头笑笑,叮嘱了一句:“早些回来。”

  他们在城门前作别,李嗣业带着队伍远离龟兹,往干燥的戈壁滩上而去。这不知是他第几次远离西域前往长安了,只因每一次的远行,进入长安后都会有或多或少需要让他躲避注意的危险。

  这座帝都京师几乎每次都能给他带来新体验和新危机,有些时候在他的眼里甚至比战场更危险,战场上的刀光剑影都在明处,长安城中的危险却藏在她雍容的华贵中,藏在她如水的温柔中。

  队伍又行了十多天,在凉州拜见了夫蒙灵察,出乎他意料的是,夫蒙中丞这次也不准备进京,派了大斗军使安思顺与李嗣业一同进前去。

  这个安思顺也是个胡人,他与安禄山还沾带点儿亲戚关系,此人的叔父乃是安禄山的继父。

  李嗣业初上路时,还对于这安思顺带有相当多的戒心,即使此人没有安禄山大恶的属性,但也带有非常精明很有心眼的小恶,但是这些微不足道的小恶早已被他的热情开放所遮盖。

  粟特人习惯了走南闯北,很善于笼络人心,能和中下级军官迅速打成一片。与内敛与豪放结合的中原人相比,他们就剩下豪放了。

  这个时代的粟特人有其独特的性格,他们无论男女都豪放活泼,能歌善舞。康居女跳胡旋舞可以毫不忌讳地与顺眼的客人调情,男子擅长滑稽戏来逗人大笑,安禄山就是个中高手,试问一个长在别人笑点上的人,如何能不讨人喜欢。这种乐天自来熟的性格,倒是挺像后世的东北人。

  闲话休提,李嗣业伙同安思顺一同上路,两人沿着驿站一路南下。沿途或有风光景点,两人都要抽空去浏览一番。有时因流连忘返而占用了行程,只好快马加鞭快速行进。

  他们在麦积山石窟驻足,走进了涂有壁画的洞窟中,洞中有工匠正在继续未完成的绘画。安思顺迈步进去,抬头望去细细鉴赏,对这些画匠的技艺赞不绝口。

  壁画上的天女衣带飘飞,舞姿优美,手中提着花篮往大地上洒着鲜花。安思顺啧啧称赞之余,竟然模仿着壁画中天女扭动的姿势揣摩起了舞蹈,扭动的样子倒有三分媚态,虽不形似也有几分神似,让人忍俊不禁。

  几个周围的画师停下笔来望着他窃窃发笑,他身后的几个护卫站在旁边一脸肃然,可能他们对这位上官的脾性已经见怪不怪。李嗣业却大为吃惊,这可是堂堂一介军使,已经是堂堂的四品官了,怎么能够如此随意?

  大多数的汉人受儒家思想及周礼影响,讲究发乎情,止乎礼,不要奔放,要内敛,在这种情况下成长起来的人被塑造了模板,没有粟特人天性里的那股子歇斯底里的活泼劲儿。别说古人了,就他一个现代来的人,都觉得在这种场合中放不开。

  安思顺并不是特意搞怪,以他的身份无需取悦任何人,这样做不过是作为一个舞痴的本能反应而已。唐玄宗喜好乐舞歌曲,下面的人自然也要与领导保持统一的爱好。唐军中自然有不少舞蹈的高手,安禄山擅胡旋,安思顺擅长胡腾,两条小短腿倒腾起来,仿佛草原上奔行不悖的战马。

  “咳咳,安将军,该上路了。”

  安思顺在这疯魔似的舞姿中停顿下来,意犹未尽地点了点头,与众人一起离开石窟返回山下,行路的途中还在抬头琢磨,走路的当间还时不时地扭动一下,回味刚才的精髓。

  李嗣业对他的专业精神大感佩服,深感没有一支拿手的舞蹈,也很难融入唐帝国上等贵族的圈子里去。

  他记得在原来的世界的时候,也是喜欢蹦跳的,会跳广场舞,俄舞,鬼步舞,杰克逊的霹雳舞只能模仿个大概。但不知唐人的欣赏水准能够接受哪种,广场舞在技术上太简单了,况且没有配乐很难找到美感,霹雳舞又太过于超越时代,仅那个摸裆的动作就带着性暗示,容易被砍头。不过从胡旋舞和胡腾舞的快慢节奏来看,俄舞与鬼步舞倒也与其相近,其双腿在跳动时的灵性则远胜胡璇和胡腾。

  要把舞蹈的技术给捡起来,他以前怎么没有意识这一点,也许只有跟皇帝达到艺术上的趋同,他才能够追上安禄山升官的步伐。

  反正身边就有一个现成的榜样,趁着安思顺扭腰的时候,他也前后踢了几下腿,把身后的燕小四都吓了一跳。李将军平时虽然说话风格虽然跳脱了一些,让人感觉很开放,但还从未做出过如此反常的举动,难道跳舞这种东西也是会传染的?

  安思顺也扭头看了一眼李嗣业,惊奇地问道:“这是什么舞?”

  “不知道,是从一个拂菻人手里学来的。”

  他处在西域,完全可以把锅甩给西洋人,就算这舞蹈不符合大唐的审美标准,也不会受到惩罚。他自认为以唐人的接受能力,也许能在其中找到美感。

  “不错,不错,脚上蹬得很有劲儿,改天你教教我。”

  安思顺似乎也感觉这舞里面有点意思,但也只是客套似的爱好交流,仅仅靠蹦跶几下,当然不能发现其中的差异与精髓。

  天宝四载九月底,李嗣业和安思顺进入长安,两人入城后各自分道,分别暂时驻扎在安西留后院与河西留后院。

  他进入留后院的第二天,便将随从们安顿好,直接带着一包乳香去兴化坊杨家姐妹的府邸去拜谒。

  他来到兴化坊杨家的门前,却见到门外停着两辆栈车,车上的货物用葛布覆盖着。只是出于好奇,便掀开葛布的一角看了看,似乎是一卷卷的蜀绣和蜀锦,还有在木匣中封存的一类物品。

  一名身穿墨绿色袍子的锦衣男子,笑着朝他拱了拱手:“尊驾,别人的东西可动不得撒,当心瓜田李下,惹人误会啊。”

  李嗣业叉手致歉道:“不好意思,我还以为是外地来的客商,我见猎心喜,还想买一点儿回去。”

  此人略显不满地给了他一个白眼,指着这车上的货物道:“这些东西可不是用来贩卖的,乃是剑南节度使送出的礼物,若是谁不知底细拿了一件,只会给自己招来大祸。”

  李嗣业感觉此人的说话口气有点儿大,不由得探究起他的身份来,于是拱手问道:“不知尊驾大名。”

  对方拱手还礼后,回答道:“我乃蜀中人士,杨钊。不知尊驾高姓大名。”

  李嗣业皱起眉头,才稍稍舒展开口道:“我是李嗣业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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