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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六章 沙漠行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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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很多年后,从李查退休的那一天起,他总是喜欢把自己的小孙子抱在膝盖上,对着小孙子说说爷爷年轻时候的故事。

  而在他所说的故事之中,占据绝大多数的,往往都是他第一次外出行商时发生的事情。

  他的开头总是这样的:“宝贝乖孙,你知道吗?

  “爷爷我一直以来,都被人称呼为幸运星,因为我不管是外出行商也好,碰见困难也好,我总是一次又一次的逢凶化吉,转危为安。

  “但是你知道吗?

  “爷爷真正发迹,而且真正被人称呼为幸运星,是什么时候吗?”

  对于老李查这个故事已经不知道听过多少遍,却怎么也听不腻的小孙子,听见爷爷这么问他的时候,总是会很高兴的用他甜甜的童音回答道:“知道知道,爷爷有说过,那是爷爷您十六岁,第十三次跟爷爷的爸爸外出行商时开始的。”

  小孙子甜甜的童音,总是会勾引起老李查的回忆,让他的心思,转往年轻时那一次堪称最危险、也最幸运的行商…

  在那个他还很年轻的年代。

  一切的故事,都是从老李查的第十三次行商时,在沙漠中央捡起一个年轻人开始…

  十六岁的李查,其实是一个相当健壮的少年,长年随父亲在外做生意的他,有着一身黝黑的肤色及憨厚的表情。

  事实上,在李查十岁以前,其实都很讨厌自己为什么要是一个黑色人种?

  为什么自己的皮肤天生要比别人黑?为什么嘴唇总是比较厚,因此经常成为小朋友小伙伴们取笑的对象。

  但是当李查真正跟着父亲外出行商时,他才深刻的体会到,为什么全世界的行商有八成都是黑人?

  因为只有黑人才拥有强悍的抗紫外线皮肤,能够忍受沙漠烈阳而不用担心晒伤,而黑人天赋的强壮体格,也让他不须多费心思锻炼,就能拥有比别人强大的力量去应付旅行中的艰苦以及危险的虫兽。

  事实上,在李查十四岁,第一次跟着父亲外出行商时,就曾经亲手用一根大铁棍,活活的砸死两只企图偷袭的沙漠蜈蚣。

  那可是两条足有三公尺长,成人手臂粗,还带着腐蚀性剧毒的可怕毒虫,而他也因此获得父亲的赞赏,认为他要不是经验不足的话,早已经是有独立穿越沙漠资格的合格行商了。

  而所谓的行商,就某种程度来说,其实就跟流动摊贩一样。

  他们以小规模多样商品的小额贸易,活跃在某些区域当中,是专门跟居住在沙漠深处的居民以物易物的小商人。

  别看行商们货物不多,但对绝大多数无法生活在都市或城镇中的贫民来说,行商几乎是他们赖以维生的生命泉源。

  一个好行商往往是极获各处沙漠贫民爱戴的,而李查父子就是其中的佼佼者。

  李查的父亲约翰,今年已经五十岁了,担任行商也有三十多年的资历,李查则是约翰的第四个孩子。

  他前面的三个哥哥,早已独立出去,都是成功的行商,早就开辟出各自的商业贩卖网络了。

  而李查因为是父亲约翰最小的儿子,将来要继承父业,因此,尽管已经十六岁,可以独立了,他依旧是跟着父亲,日复一日的行走在沙漠之中。

  李查记得很清楚。

  那一天,是他的第十三次外出行商。

  他与父亲约翰开着沙漠车,载着一批食用盐、布匹、药物,以及比较贵重的物品,打算前往三百公里外,一处名为“欧司囤”的沙漠据点贸易。

  所谓的“囤”,是指沙漠之中十户以上,五十户以下的人类囤居点。

  由于沙漠中气候百变,地形更是变化多端,所以不管是大小囤区都会进行迁移。

  因此很多时候,沙漠行商们,往往会因为囤点的移动而扑了个空,以至于空手而回。

  只有拥有最丰富经验的沙漠行商,才能够在沙漠中,找到游移不定的新囤点进行交易。

  而那一天,约翰与李查父子,正好就是在旧囤点扑了个空,在寻找欧司囤新囤点的途中!

  那一天才刚刚吃过中餐,李查幸运的在周围沙漠中,寻找到一处人畜驻留过的痕迹。

  根据父亲约翰的教导,这是沙漠居民放牧沙虫时遗留下来的痕迹,而且看风沙掩盖的程度,可以确定这是十天内的新痕迹。

  李查知道,这表示欧司囤,或者不是欧司囤也行,反正在距离这里两天的车程内,一定有一个沙漠囤存在。

  在寻找的第二天就发现线索的李查,兴奋地拿着燃烧不完全的沙虫壳,想要回到车上去跟父亲报告这个好消息。

  但是,就在李查刚刚转身之际,眼角突然瞄到一个活动物体,李查瞬间浑身毛骨悚然,所有的警戒提升到顶点。

  要知道,作为行商,李查尽管很年轻,但他依旧很清楚,沙漠并不是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安全的。

  在沙漠上,除了要预防变化多端的天气之外,还有各式各样极端危险的虫兽,因此沙漠行商行走沙漠的第一条铁律便是——发现沙漠上有任何移动物体时,不用怀疑,直接提起十二万分戒意吧!

  因为你无法判断那活动的东西,是你带着恶意的同类,还是那些垂涎你一身肉的虫子!

  因此当李查发现到不远处的沙丘上有活动物体时,他第一个直觉反应便是掏出自己最宝贵的散弹枪。

  伴随着那“东西”不断的靠近,李查也瞧清了对方的模样。

  但是没看清楚时还好,真的看清楚对方的样子之后,李查还真的吓得差点没直接开枪了。

  因为李查所看到的,是一只长着人腿的凶猛沙漠毒蜥,或者,该说是一个扛着沙漠毒蜥的人才对。

  最后李查还是没有开枪,而是瞪大眼睛,看着对方一步步的走到自己面前来。

  当这个看不清楚面目,但却扛着足有半个成人大毒蜥尸体的人,来到李查面前时,李查这才想到什么似的,连忙晃动手中的散弹枪低吼道:“站住,停在十公尺外,别再靠近了!”

  来人似乎愣了一下,那双掩盖在过常浏海下的眼睛似乎看了李查一眼,随即往后退了几步,接着一个低沉浑厚的声音,传进了李查的耳中:“小兄弟,我没恶意,别误会了!”

  说着,那人随手将肩膀上的毒蜥尸体往旁边一丢,然后露齿一笑道:“你看,我身上就仅剩下这件遮丑用的虫皮,没有武器,你别紧张。”

  李查看了这个面貌不清的人一眼,儿时的阴影,让他忍不住有些妒忌这人看起来过于白皙与雄壮的身躯。

  他略带恼怒的盘问道:“你是谁?为什么靠近我?”

  那人两手一摊,又露出了一口同样让李查有些妒忌的整齐白牙,微笑道:“自我介绍,我姓周,周云彦,小兄弟你看我也知道,我只是一个可怜的落难人,一直在沙漠中迷路兜圈子,走不出去,好不容易碰到小兄弟你,所以才想过来问问路,看看怎样才能够走出去?”

  原来这个在李查眼中太白太壮的怪人,竟然就是几天前刚刚离开无名山脉,却已经凭着两条腿深入沙漠数百公里的周云彦。

  其实对于周云彦来讲,有战心在身的他,无论身在何方,都是绝对不可能迷路的,因为战心本身就拥有辨识方向与绘制地图的能力。

  但就算是这样,也禁不起周云彦的懒惰。

  他可不想真的就靠两条腿走出这个沙漠,因此在战心的搜索下,约翰与李查父子走进了他的视线,成为他打算搭便车的对象。

  至于周云彦扛来的毒蜥,这是专门用来当作搭便车的车票。

  据他所知,毒蜥对约翰与李查父子这种沙漠行商来讲,绝对浑身是宝,有很多用途的。

  因此只要约翰与李查父子收下他这礼物,周云彦不愁他们不让他搭便车。

  况且打条凶猛的沙漠毒蜥送人,也正好可以掩饰他的异常。

  不然任凭谁在沙漠上,看见一个只穿了件虫皮裙,两手空空的人时,那不把他当成嫌疑分子才有鬼!

  最少在周云彦心中,有这么一条沙漠毒蜥,他多少能有个借口说,他的衣物与行李,在与沙漠毒蜥搏斗当中已经损坏殆尽了。

  起码,这也算是个不错的理由,至于,单人猎杀喜欢群居,又极为凶猛的沙漠毒蜥,还扛着条毒蜥在沙漠上散步到底合不合乎常理,这件事就不在周云彦的考虑之中了。

  果然,在周云彦自我介绍完之后,毫不意外的从李查眼中看见震撼、吃惊,最后是恍然大悟的神情。

  周云彦心中暗暗一笑,他知道,这条沙漠毒蜥的尸体已经让李查心动了。

  不过为了舒缓李查的戒心,周云彦还是温言道:“小兄弟如果方便,看在我在沙漠中走了这么久的分上,能不能给我一点盐水,让我止止渴?”

  李查一愣,眼中的戒意又消退了不少。

  要知道,在沙漠中旅行,水与食盐是不可或缺的贵重物品,而周云彦正是透过这种要求,来松懈李查的戒心。

  毕竟就一般人来说,如果真有什么企图的话,恐怕不会见面就要求人家盐水补给,正因为周云彦做了,所以反倒让李查相信他并无恶意。

  随手取下腰上的水壶丢给周云彦,李查枪口依旧指着周云彦,但是脸色已经好看许多:“盐水没有,清水你要不要?”

  周云彦点点头,接过李查的水壶,不由分说的就拔开封紧的盖子,仰首痛饮起来。

  事实上,他也确实渴了。

  毕竟两手空空的走进沙漠中,这两三天,周云彦都是靠着食用沙漠里的虫兽血液补充营养水分。

  能够有水喝,他当然不会放过。

  就在周云彦喝水的同时,远处的约翰终于也发现了这边的不对。

  他端着一把散弹枪来到近处,看到正在喝水的周云彦之后显出惊讶的漾子,而周云彦脚边的毒蜥尸体则更加引人注意。

  将水壶里的水喝了大约三分之一,周云彦塞上盖子,将水壶丢还给李查,然后朝约翰又一次的自我介绍,并且向约翰提出他想搭便车的要求。

  年老成精的约翰,自然不像李查那样容易打发。

  但是约翰也更明白,以周云彦能够独自打到一条沙漠毒蜥的实力,如果真要对他们父子不利,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。

  况且周云彦还主动的提起,愿意把打到的毒蜥送给他们父子。

  因此半个小时之后,新换上一套行商专用的沙漠灰袍,缠着头巾的周云彦,便已经与两人坐在车厢内聊起天来。

  李查父子所使用的沙漠车,是一种全长十五公尺,两节式,以薄金片包覆起来的轻型装甲车,使用沙漠专用的履带带动,最高可达每小时六十公里,算是一种另类的陆行舟。

  驾驶舱在车辆的最前端,后面紧连着生活起居空间以及引擎等装备,后半截则是货车厢,用来装载交易用的商品货物。

  而现在整辆沙漠轻装甲车,已经全数交由李查去驾驶,约翰则是陪着周云彦坐在生活区中谈天说地。

  长年饱受沙漠恶劣的气候侵袭,约翰看起来比实际年龄要大,当然了,论起交际手段,也不是李查这种新手能比得上的。

  约翰几乎在第一眼就明白了,周云彦不是他们父子能够轻易接触的人。

  因此在与周云彦聊天的时候,除了问上一句想去哪的话,便闭口不问任何有关周云彦的事情了。

  反倒是事隔半年之后,第一次看到“人”的周云彦,显得谈兴甚浓。

  他从约翰嘴里挖掘了不少沙漠行商的密闻,甚至还从约翰那里,学到不少沙漠生存的诀窍。

  这时候的周云彦只是当成打发时间,却没想到有朝一日,他从约翰这里学到的一些小技巧,会变成他活命的关键。

  总之,不管是约翰还是周云彦,两人都对这场谈话相当满意,甚至当前头传来李查的欢呼声,说他已经找到欧司囤新囤点时,周云彦还在兴致勃勃的向约翰请教,万一遇见沙漠蜂时,该怎么躲避这些肉食动物追杀的问题,差点就耽误了约翰父子进欧司囤交易与过夜的时间。

  从李查口中,周云彦才知道,他们找到欧司囤的新囤点时已经靠近傍晚时分,而一般囤点,除非深知这个沙漠行商的底细,而且有着足够的交情,否则一旦入夜之后,不管囤点如何缺少物资,还是会拒绝沙漠行商入囤过夜。

  这实在是因为长久以来,总有些不良行商趁夜偷袭囤点,造成了不少血案,也使得各囤点一方面要与沙漠行商交换物资,另一方面又必须对沙漠行商保持戒心。

  当李查通知两人已经找到欧司囤时,周云彦便顺应约翰的邀请,一同在欧司囤外下了车。

  周云彦本来就知道,沙漠深处一直存在着众多的人类。

  但是当他真正看到欧司囤这些一辈子生活在沙漠中,敬畏沙漠、倚赖着沙漠生存的平民时,心中还是有种深受震撼的感觉。

  欧司囤,是一个拥有三十七户的中型囤点。

  整个欧司囤是直接就安置在一望无际的沙漠中央。

  囤里沙漠平民们居住的,都是一种半圆形的金属屋,从其外型便能想见,这种样子的屋舍,绝对可以抵挡沙漠中随时刮起的狂风。

  由于周云彦等人下车的地方,是距离欧司囤囤点还有四五百公尺远的一处沙丘上,因此周云彦很轻易的就看清楚整个囤点的布置。

  欧司囤是以中央一间黄色半圆形大屋为中心,其它三十六户概略以圆形排列在其四周的方式组成。

  从欧司囤外围那兴建不到三分之一的金属围篱,可以发现囤点才刚搬到这里不久,因此最基本的防护围篱都还在兴建当中。

  不过周云彦也注意到在入夜之际,各家各户不约而同的拿出一种类似网子的东西,用各种方式,架设在自己的圆屋四周。

  周云彦忍不住好奇的问起约翰道:“老伯,囤里面的人都在架设一种网子一样的东西?那是什么?”

  约翰忍不住惊奇的看了周云彦一眼,他有些意外在这黄昏的时刻,周云彦竟然还能够看清楚囤里的人在做什么。

  不过他很快的遗忘周云彦露出来的“马脚”,呵呵笑道:“那个嘛!那是生活在沙漠里的居民必备的汲水网!

  “这是沙漠居民专门用来采集空气中的水分,再将之储存起来的小工具,别看这网子不起眼,沙漠居民的需要的水有百分之七十,都是依靠这种具有强力吸水性的网子,去一点一滴收集累积起来的。

  “呵呵,看来今天晚上,这一带水气比较重,甚至会有雾发生,不然也不会连囤长都架网了。”

  说着,约翰指着整个欧司囤中央那座最大的圆屋,上面果然有好几个人正上上下下的拉着网子。

  而一旁的周云彦则受教的点点头,能够在这样艰难的沙漠中生活下来,沙漠居民果然有着自己的一套生存模式。

  突然,周云彦看到中央圆屋中走出了好几个人,牵着一条条黄褐色,周身圆滚滚的大虫子,跨骑着往他们这个方向而来。

  注意到周云彦一脸好奇的看着这些骑虫的人,一旁的约翰笑道:“第一次看到吧?是不是没想到,沙漠居民会把沙虫的幼虫当成交通工具?”

  周云彦有些不好意思的点点头,总觉得自己是不是见识太过浅薄了?

  沙虫这种生物,周云彦自然是不会不知道,因为任何一个人在启蒙教育时,不管是父母还是教师,他们教导小孩子的第一件事,就是认识沙虫这种生物。

  由于沙虫个性温驯没有攻击力,再加上繁殖容易、生长快速、喂养容易,因此沙虫肉一直以来,都是人类蛋白质与肉类的主要摄取对象。

  沙虫只需要吞吐沙粒,吸收沙粒上的微生物营养,以及有日照供其行光合作用就能生长。

  除此之外,沙虫更有一神奇之处,那就是沙虫由金属所构成的外壳。

  由于沙虫倚靠吞吐沙粒为食,因此经常会不知不觉的吸收沙粒中的金属,最后都被沙虫集中在外壳上,变成保护自己的外骨骼。

  由于沙虫的成长极为快速,几乎一年就会成长二分之一以上的体积,所以沙虫每年都会蜕壳一次。

  而其蜕下来的外壳,只需要经过简单的熔炼,便能够成为金属,由此而来的金属数量已经达到人类社会需求的三分之二强。

  可以说,如果源星上少了沙虫这种生命,那么人类也不可能可以在源星上生存下去的。

  当幼年时学习到的,有关沙虫的种种常识从脑海中浮现时,周云彦有些讶异的发现,在他的记忆里,沙虫的肉可以用来吃,血液中含有微量的金属毒,沙虫筋可以制成绳索,皮可以拿来制衣,外壳则是金属主要来源。

  但他就是没有把这几乎一身是宝的沙虫拿来当成坐骑的记忆,更何况,他也不认为通体是肉的沙虫真能让人骑!

  彷佛是明白周云彦心中的疑惑,约翰呵呵一笑道:“是不是很疑惑?

  “其实当年我第一次走进沙漠,看到这些沙漠居民,竟然把沙虫当成了交通工具在骑乘时,我也像你一样的惊讶呢!”

  听到约翰的话,周云彦心中才好受一点,最起码他并不是真的孤陋寡闻。

  眼看中央圆屋出来的人还要几分钟才会出囤,约翰干脆帮周云彦上一课,他解释道:“其实你现在所看到的,这些好像是沙虫的幼虫,其实早已经是成虫了!”

  周云彦忍不住皱起眉头来。

  他并非没看过沙虫成虫,但是约翰居然说,这些沙虫已经是成虫了?周云彦实在不太敢相信。

  因为,周云彦真的很难把这些不超过两米的沙虫,与那些七八米的正常成虫,划上等号。

  约翰继续解释道:“其实这是沙漠居民的一种密法,能够让沙虫幼虫成长到一定程度之后,就停止继续长大,这样一来,这些不会长大的沙虫自然就不需要蜕壳,而随着不会成长的沙虫逐渐成年,沙虫的外壳上金属成分自然就会越来越高,也越来越厚,等到一定程度之后,骑乘自然是没问题了。

  “不过你也别小看这些用来骑乘的沙虫,我就曾经坐过几次!

  “坐在这种骑乘沙虫上面,那可真的是又快又稳,还不受沙漠地形的限制,要不是这些沙漠居民们一个个把这种培育办法当成了宝,死都不肯给外人知道的话,我还真想弄两条来坐坐呢!”

  周云彦注意到约翰说这些话的时候,眼神中不时闪过一丝丝不自然的感觉,不由暗笑在心。

  看来约翰对于这种培养骑乘沙虫的密法,也并非没动过脑筋,不过显然是没有得逞就是了。

  就在周云彦与约翰说说笑笑之际,从中央圆屋出来的人,终于也快来到他们的面前,人还没到,声音就已经大老远的先传过来:“我说囤里的小家伙们告诉我有外人过来,我还以为是谁呢?

  “原来是约翰你这老穷鬼的,怎么鼻子这么灵光,我们才刚搬来没两天,你老家伙就找过来了?”

  伴随着一阵让人极易生出好感的豪爽笑骂,一个穿着灰色无扣小背心、宽长裤与高绑靴,看起来大约四十岁,露出一张风霜黑脸的中年人,领着四个手持枪械,满脸肃杀气息的年轻人,五人五虫快速的奔驰到周云彦三人面前。

  约翰呵呵一笑,越过周云彦身边,张开双手迎接从沙虫骑上跳下来的黑脸中年人,笑骂道:“你这不说废话!

  “除了我这穷鬼约翰以外,还会有哪个不长眼的家伙需要到你‘吝啬司’的欧司囤来找吃的?

  “谁不知道你欧司是方圆千里之内一毛不拔的铁公鸡,想在你这找便宜,那是想都不敢想的事呢!”

  说话的同时,约翰与欧司囤的囤长欧司两人,紧紧的拥抱一下,拍拍彼此的肩膀,一副相见欢的模样。

  一旁的周云彦觉得相当有趣。

  两人一个是穷鬼,一个是吝啬司,挺有趣的外号,看来约翰跟这欧司囤长私底下的交情,确实相当不错。

  而一旁的李查,更是早已经跑上前去跟欧司问好,又跟欧司后面没下虫骑的四个冷肃青年一一打起招呼来,倒也获得这四个青年笑脸回应。

  不过,可能是因为这次父子两人身边,又多了周云彦这张陌生脸孔,因此,四个明显是护卫的年轻人,跟李查打完招呼之后,一个个的眼睛都不由自主的往周云彦这边飘。

  就连看似跟约翰相见欢的欧司囤长,也趁约翰不注意之际,用一双精光闪闪的眼睛,不断在周云彦脸上瞄来瞄去的。

  周云彦察觉到欧司等人的态度,心中一阵苦笑。

  看来这沙漠平民对陌生人的戒心,还真不是一般的大,才一见面就摆出一副防贼的模样,着实让周云彦有些不满。

  不过周云彦很快的就把这些不满丢在脑后,设身处地来说,如果换成他是欧司等人,突然看到一张陌生脸出现在自家门口,恐怕也会这样小心注意的。

  这样一想,周云彦也舒服了一些。

  之前他就告诉过约翰和李查,这趟行程完全是以他们父子两人为准,什么时候能到哪个城镇,他就什么时候下车。

  简单讲,他这次跟着约翰父子过来,不过是搭顺风车顺道见识一下而已,又不是贪图些什么,既然欧司他们喜欢,那就让他们来注意算了,反正他是心正不怕影斜,也没什么好不满的。

  相对于周云彦云淡风轻不在意的态度,约翰倒是很了解欧司等人的心态。

  因此才一打完招呼,约翰便连忙招呼欧司到周云彦面前,替他们彼此介绍道:“这是我的老朋友,欧司囤的囤长。”

  随即又指着周云彦道:“这是我今天中午,在半路上碰上的遇难者周云彦小老弟,因为已经来到你们这里,所以就顺便把他带过来了。”

  说着,约翰背对着周云彦,略带歉意的看了欧司一眼,欧司倒是能够体会约翰的难处。

  约翰很清楚,一般的沙漠囤,实际上是很不欢迎陌生人过去的。

  但是约翰他作为一个沙漠行商,因为经常需要在沙漠中行走,所以很容易会碰上一些迷路的沙漠落难者。

  往往碰上这种人时,别说是约翰这种正派的沙漠行商了,就算再怎样坏的沙漠行商,如果是可能的情况下,都会伸出援手来。

  因为谁也不敢保证,自己在沙漠中行走都不会出事,搞不好今天你救的人,来日正是援助你落难之时的恩人,因此碰上落难者必救,这已经是沙漠行商们都会遵守的不成文规定了。

  而欧司也明白这一不成文规定,也能够体谅约翰的立场,想想,人都已经来到家门口了,却要因为救了一个落难者而空跑一趟,这根本有违行商贸易的想法。

  因此约翰解释完之后,欧司便往后挥挥手,顿时周云彦便感觉到,刚刚一直锁定他的那四名护卫,终于撤回他们的警戒了,虽然依旧少不了用怀疑的目光来看待他,但是周云彦也不能再要求什么了。

  撤销对周云彦的警戒之后,欧司淡淡的看了周云彦一眼,就算周云彦对他点头示意,他也只是冷冷的回了他一瞥,基本上可以说态度相当恶劣,一副不打算跟周云彦有所交集的意思,径自的转过头去又跟约翰说起话来。

  反倒是约翰,刚刚背对着周云彦对欧司示意,现在又趁着欧司没注意时,偷空对着周云彦抛来一个歉意的眼神,这下子周云彦可觉得乐了!

  刚刚约翰私底下对欧司的神色,精神力量暴增的周云彦并没有将之遗漏,如今约翰又对他来同一套,一下子,周云彦对于这个夹在他与欧司之间的老行商,倒也觉得挺有趣的。

  果然是年老精鬼老灵,能够在极度排外的沙漠囤点中游走,约翰在处理人情世故上面,果然有自己的一套,做到两面都不得罪。

  比起约翰,从刚刚就跟四个护卫聊上瘾的李查,根本没察觉他这边的情况,看来李查还不够成熟老练,需要多磨练呀!

  心中暗暗的下着评语,周云彦一边心平气和的等待约翰与欧司聊完。

  幸好周云彦也没有等多久,在打完招呼之后,约翰便把正聊得高兴的李查叫过来,让他去打开后车厢,让欧司的人上去检查。

  周云彦不禁有些讶异,刚刚不论是约翰也好,李查也好,跟对方不是都聊得挺亲密热切的?

  怎么现在一转眼,不但欧司的四个护卫正极为严密的检查约翰父子的货车,一副公事公办的模样。

  就连李查也收起了刚刚的笑脸,相当严肃的陪伴四名护卫在自己的货车上搜索起来。

  一旁的约翰注意到周云彦的讶异,忍不住转过头来解释道:“周老弟,是不是有些讶异李查他们的态度太过正式了?”

  周云彦点点头,随即便听到约翰正经的解释:“这是每个行商在进入囤点时的例行公事。

  “虽然是例行公事,实际上却是行商与囤点建立交情与贸易关系的基础。

  “我跟欧司可以是朋友,可以私人交情深厚,可以随便嬉闹都没问题,但是现在站在这里的欧司,身为欧司囤的囤长,他要为他三十七户人家的安危负责,所以他必须要严格检查我所携带的货物,看看有没有夹带不该出现的人,确认是否有危害他囤民的东西。

  “而我是行商,那就必须要为我的商誉与事业负责,因此我必须对沙漠囤表示出诚意,既然我有与沙漠囤交易的诚意,那么又为什么不能开放货车,让欧司囤的警卫进去检查?”

  周云彦若有所思的道:“老伯你这样一解释,我大概可以理解了!

  “正如你先前说过的,沙漠囤需要行商的物资交易,又要戒备行商的心怀不轨,而行商需要赚取利益,又缺少让排外的沙漠囤接受陌生人的手段。

  “于是一个简单的检查通行,遂变成了双方表达诚意,又消除彼此戒心的最好方式,果然最简单的,往往就是最好的解决办法。”

  虽然当中加入了不少周云彦的见解,但是从总结中约翰还是可以听出,周云彦是真的了解了这一行为所代表的意义。

  因此约翰满意的朝周云彦点了点头。

  而周云彦这一番举一反三的结论,不但让约翰满意,也让一边的欧司肯正面瞧他一眼。

  欧司点点头道:“不错,你小子可以跟老穷鬼他们在我们囤里过夜了!”

  周云彦一愣,随即暗暗苦笑起来,原来搞了老半天,欧司对他的戒心依旧如此之大,甚至大到不允许他在夜里踏进欧司囤当中。

  换个立场来看,听到周云彦这一番话的欧司心中也很明白,想比以周云彦的聪明才智,是不会做出蠢事来的,所以才肯“法外开恩”,让他这个陌生人跟着约翰父子进囤过夜。

  想通其中关键之后,周云彦忍不住一阵苦笑。

  以前学习的时候,就学过沙漠深处的居民们具有严重的排他性,但是没有亲身经历过,怎么也想象不到,会是如此的一种排斥法,他们就只差没对他说出一个“滚”字了。

  可是同一时间,周云彦也忍不住为自己喝声采。

  从头到尾,欧司一行人,几乎就像在专门针对他一样,不理不睬也就算了,还不断的用怀疑来打击他。

  按照他先前刚离开家门那时候的心态与脾气,面对现在这种状况,恐怕不是当场第一时间暴走,就是立刻消失于茫茫人海,主动退让算了。

  但是现在,经历沙蝎岩地求生的磨练、矿场与银衣卫的人情世故,再加上他结出了神奇的精神结晶,学会了不应存在源星世界的神奇天心诀,周云彦终于发现自己早已经不同了。

  他,终于不再是那个自卑自闭,凡事喜欢钻牛角尖,任性,而又无知的不成熟孩子了!

  而且,周云彦感到对自己改造最大的,就是他几乎完全不了解的天心诀。

  打从天心诀入门之后,翡翠虽然不曾再更进一步的传授自己天心诀的奥秘,但是光凭着天心诀入门级的神奇效用,周云彦便明显感觉到,这段时间以来,他始终处于一种心态相对平和、客观的状态。

  不管是面对什么事物,他总能够以第三者的角度来看待,相对的也让他能够以一种超然而慎密的方式,来思考每一件事情。

  最显著的,莫过于加入约翰父子行商队伍中这件事了。

  如果是没有学习天心诀之前的他,别说去主动去靠近约翰父子了,在选择加入或是远离上,他就肯定会选择后者。

  但是实际上,冷静的选择对自己有利的一面,慎密的安排好加入的理由,藉助父子俩的交通工具穿越沙漠,这相比于远离陌生人,靠自己的双腿来跋涉,肯定是更好的一种方式。

  另外,在面对欧司近乎蔑视的对待时,他依旧能够保持平稳心态,用其它角度来分析原由,甚至还能够做到不参杂一丝个人观感,站在对方角度来设想的地步。

  周云彦最终淡淡的一笑。

  他明白了。

  他终于明白自己不一样了。

  自己已经完成了由身到心的全新蜕变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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